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是國家或其授權機關規(guī)定完成一定計量單位的建筑中設備安裝擴大結構或擴大分項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耗量,以貨幣形式表示的標準。建筑安裝工程概算指標是在建筑或設備安裝工程概算定額的基礎上,以主體項目為主,合并相關部分進行綜合,擴大而成,因此,也叫擴大定額。
工程建設定額
所謂“定額”是指從事經濟活動時,對人、財、物的限定標準。如定員(定工時),定質(定質量)、定量(定數量)、定價(定價格)等,工程建設的產品價格是國家采取特定的方法和形式,即工程建設定額來確定的。 工程建設定額是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核算定額、建筑安裝工程統(tǒng)一勞動定額、施工定額和工期定額等的總稱。它是實行“三算”制度的基礎。常言設計有概算,施工有預算,竣工有決算,這“三算”都是按照工程建設定額進行編制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定額是實行經濟核算和編制計劃垢依據,也是現代化科學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內容。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必須依據現行的標準規(guī)范,使用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方法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測,并由當事人或司法機關相關人員進行數據確認,然后,對現場確認的數據進行處理,通過分析和計算,對工程整體做出鑒定結論,并出具《某某項目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報告書》。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報告書》中,鑒定結論的評定一般分為工業(yè)建筑和民用建筑。鑒定報告內容一般包含:報告說明、結論、數據、計算書、照片(證據)等。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的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不僅為法院審判相關工程質量糾紛類案件提供了專業(yè)的技術支持,同時也擔當了面向社會服務的鑒定責任。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輕則引發(fā)糾紛和矛盾,重則會影響人身,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筑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事故鑒定、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