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從廣義來說,泛指多種形制的石刻文字,是除刻帖外一切刻有文字的石刻,包括碑、碣、墓志、塔銘、造像、摩崖刻石等的總稱;從狹義來講,僅僅是上述諸多石刻種類中的一種,或是碑碣合稱。其主要功用在于追溯世系、記敘生平、歌功頌德等。
帖:原本指書寫在絲織品上的字跡,后來范圍逐漸擴(kuò)大,一般泛指筆札,包括書信及其小件帛書和紙書。后來為保存和推廣流傳,以手札、散絹、另紙等為底本選摹上石,然后拓制成片或據(jù)片裁訂成本,這種整理出來的東西統(tǒng)稱為 “帖”,又稱 “法帖”,其功用主要在于傳播書法。
拓片:是指用墨把石刻和古器物上的文字及花紋拓在紙上后的成品,大小和形狀與原物相同,是一種科學(xué)記錄的方法。甲骨文字、銅器銘文、摩崖、碑刻、墓志銘、古錢幣、畫像磚、畫像石、刻帖等,都廣泛使用這種方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