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場地工作中,往往要采用人工砍伐樹木,清除草皮和挖除樹根等作業(yè),為確保施工作業(yè),特制定本規(guī)程。
(1) 伐樹前,應將伐樹范圍弄清,在伐樹范圍內應從保證出發(fā)設置警戒,非工作人員不得在范圍內逗留和接近范圍。
(2) 伐樹前,應將周圍有礙砍伐作業(yè)的灌木和藤條砍除,并選好躲避的退路。
(3) 伐樹前,應有計劃、有步驟、有順序地進行,特別是多組砍伐時,更應計劃嚴密。
(4) 伐樹前,因對伐具,特別是電鋸的設備、布置(如線路)進行檢查。
(5) 明確操作要求。為使伐木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垛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后從垛口上邊緣的對面開據(jù),后應留2~3cm距離。
(6) 在陡坡懸崖處砍伐樹木,應有防止樹木伐倒后順坡溜滑和撞落石塊傷人的措施;在山坡上嚴禁在同一地段上下進行砍伐作業(yè)。
(7) 截鋸木料時,三叉馬和樹干墊撐必須牢固。(8) 大風、大霧和雨天不得進行伐樹作業(yè)。
(9) 清除樹根,特別是用推土機配纜繩拖拔大樹根時,纜繩與樹根要困結牢固,纜繩必須具有足夠強度,以防纜繩繃脫樹根或斷裂而出現(xiàn)事故。
清除的雜草、雜樹、樹根等嚴禁放火焚燒,以防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