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電壓保護的接線應盡可能滿足以下要求:
(1) 當電壓互感器一次側(cè)及二次側(cè)發(fā)生各種斷線故障時,保護裝置不應動作。
(2) 當電壓互感器一次側(cè)隔離開關因誤操作被斷開時,保護裝置不應動作。
(3) 0.5s和9~10s低電壓保護的動作電壓應分別整定。
(4)應采用能長期耐受電壓的時間繼電器。
電動機數(shù)量較多時,采用集中動作低電壓保護的接線。當變、配電所由蓄電池供給操作電源時,保護原理如圖7-10所示。圖中電壓繼電器KV1~KV3及時間繼電器KT1作為低電壓保護0.5s跳閘之用; 電壓繼電器KV4及時間繼電器KT2作為低電壓保護9~10s跳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