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幕墻分格軸線的測量應與主體結構的測量配合,其誤差應及時調整,不得積累。
(2)應先將立柱與連接件連接,然后連接件再與主體預埋件連接,并進行調整和固定,立柱安裝標高偏差不應大于3mm。
(3)相鄰兩根立柱安裝標高不應大于3mm,相鄰兩根立柱的距離偏差不應大于2cm;同層立柱的標高偏差不應大于5cm。
(4)可將橫梁兩端的彈性橡膠墊及連接件安裝在立柱的預定位置加以連接,并應安裝牢固,其接縫應嚴密。也可端部留出1mm孔隙,注入密封膠。
(5)對高層建筑的測量應在風力不大于4級的情況下進行,每天應定時對玻璃幕墻的垂直及立柱位置進行校核。
(6)同一層橫梁安裝應由下向上進行。當安裝完一層高度時,應進行檢查、調整、校正、固定,使其符合質量要求。
(7)有熱工要求的幕墻,保溫部分從內向外安裝,當采用內襯板時,四周應套裝彈性橡膠密封條,內襯板與構件接縫應嚴密;內襯板就位后,應進行密封處理。
(8)冷凝水排出管及附件應與水平構件預留孔連接嚴密,與內襯板出水孔連接處應設橡膠密封條。
(9)玻璃四周橡膠條應按規(guī)定型號選用,鑲嵌應平整,橡膠條長度成預定的設計角度,并用黏結劑黏結牢固后嵌入槽內。
(10)固定防火保溫材料應錨釘牢固,防火保溫層應平整,拼接處不應留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