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jīng)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fā)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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