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吉林省要基本實現充換電設施智能開放、充換電信息互聯互通、充換電服務安全便捷,逐步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xiāng)村點狀布局的充換電網絡。打造覆蓋面廣、規(guī)模適度、功能完善、具有吉林特色的高質量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
《方案》提出,要以吉林省京哈走廊、京延通道為重點,逐步拓展高速公路網充換電基礎設施覆蓋廣度,加密優(yōu)化設施點位布局,強化關鍵節(jié)點充換電網絡連接能力,加快補齊城際路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打造有效滿足電動汽車中長途出行需求的城際充電網絡。要按照相關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同步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充換電基礎設施改造,新增設施原則上應采用大功率充電技術。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qū)(站)因地制宜科學布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強化公路沿線充換電基礎服務。
另外,吉林省還要加快城市公共領域充換電網絡建設。要以城市道路交通網絡為依托,優(yōu)先在交通樞紐、大型商業(yè)區(qū)、城市公園、駐車換乘(P+R)等已有停車場地建設快慢結合的城市充電網絡,新建公共停車場嚴格落實《城市停車設施技術標準》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比例要求。大力推進城市充換電基礎設施與停車設施一體規(guī)劃、建設和管理,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全覆蓋。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鄰近空間,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新建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集中式充換電基礎設施。
吉林省將推動省內具備建設條件的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yè)單位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結合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加快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公務用車和職工私家車充電需求,并鼓勵對公眾開放。
《方案》還表示,要促進充換電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形成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換電服務市場。推廣充電車位共享模式,提高車位和充電基礎設施利用效率,鼓勵充換電運營企業(yè)與整車企業(yè)、互聯網企業(yè)積極探索商業(yè)合作模式。
在2024年1月24日召開的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吉林省省長胡玉亭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及,2024年,要按照30%至50%滲透率,超前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累計建成充電樁60000個以上、換電站17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