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貸款亦稱“消費者貸款”。對消費者個人貸放的、用于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各種費用的貸款。長期以來,商業(yè)銀行主要對工商企業(yè)或其他各類機構和團體發(fā)放貸款,一般不對個人消費支出提供資助。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商業(yè)銀行所有大規(guī)模開辦消費貸款業(yè)務,主要原因在于:①金融業(yè)競爭日益激烈,為謀求發(fā)展,商業(yè)銀行需要開拓新的業(yè)務領域。②戰(zhàn)后西方經濟發(fā)展比較穩(wěn)定,個人有比較可靠的貨幣收入。③日益增多的各類征信機構的出現,使銀行可以較低的成本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保證貸款的。④西方國家居民為避免通貸膨脹影響,也樂于利用消費貸款。消費貸款的迅速發(fā)展,對于推銷產品、促進生產發(fā)展起了重要作用。消費貸款依不同標準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從償還期看,可分為一次償還貸款和分次償還貸款; 從銀行與消費者的借貸關系看,可分為直接貸款與間接貸款; 依據貸款的用途,又分為汽車貸款、住宅貸款、住宅改良或修繕貸款、教育和學資貸款、小額生活貸款、度假和旅游貸款等。
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于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利息是指借款人為取得資金使用權而向貸款人支付的報酬,它是資本(即貸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間內的使用價格。貸款利息可以通過貸款利息計算器詳細的計算出來。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fā)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huán)節(jié)。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tǒng)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yè)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專業(yè)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yè)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并非十分嚴謹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