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與備案要求
企業(yè)印章:必須經(jīng)公安局備案,未備案的公章、財務章等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可能涉嫌違法。
禁止私刻:不得偽造國家機關(guān)、企事業(yè)單位印章,否則將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quán)利)。
個人生活用章
可選輕便的橡膠章或光敏章,尺寸小巧(如 2cm×2cm),便于攜帶,用于日常文件簽署或收藏。
原子印章(原子芯 + 金屬 / 塑料殼)
材質(zhì)核心:海綿狀原子芯(滲透型材料)+ 金屬 / ABS 塑料外殼。
特性:
自帶印油:印油儲存在原子芯內(nèi),蓋章時自動滲出,初期印跡飽滿,但易隨使用變淺。
耐用性較差:原子芯易老化硬化,壽命約 1-2 年,且補油后可能出現(xiàn)顏色混合問題。
印跡特點:初期濃艷,長期使用可能模糊,適合非精密文件(如內(nèi)部通知)。
適用場景:學校收發(fā)章、公司內(nèi)部文件章、臨時用章等低頻或非嚴謹場景。
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廣州各區(qū))印章備案單位
特種行業(yè)許可證號: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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