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與公示:
法人單位審核及評前公示: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應嚴格按照省、市職稱評審工作要求,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按規(guī)定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相關表格上加具意見及加蓋公章后,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主管部門、區(qū)人社局復核:主管部門、區(qū)人社局重點審核申報人學歷資歷條件、申報材料報送接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市職稱評委辦審核:市職稱評委辦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通知申報人。
評后公示:會議評審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門戶網(wǎng)站 “廣州職稱” 頻道 “通知公告” 欄目中,對評審通過人員名單統(tǒng)一進行評后網(wǎng)上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也應在收到反饋的評審通過人員名單 1 個工作日內,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wǎng)站首頁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時間均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評審時間
不同專業(yè)的職稱評審時間不同,以 2024 年度深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專業(yè)職稱評審為例,職稱申報時間為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3。申報受理后,申報人須按時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 2025 年 4 月 29 日3。具體評審時間由評委會根據(jù)工作安排確定,一般在申報截止后幾個月內完成評審。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結果一般在評審通過后1 個月內公布2。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單位應在評審通過后一個月內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期滿后,申報人所在單位根據(jù)公示情況填寫相關表格,提交至相應部門。評委會辦公室應在全部公示結束后 10 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23。人社部門在 10 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確認3。
例如,2023 年度深圳市龍華區(qū)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通過人員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發(fā)布公示,公示時間從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符合上述規(guī)定5。
評審材料補充說明:對原評審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不清、容易誤解的地方進行詳細說明,提供更準確、完整的信息,幫助評審委員會更好地理解申報人的情況。
政策理解與適用說明:如果認為原評審對政策的理解或適用存在偏差,可提供相關政策文件的解讀、部門的答復或類似案例的處理結果,作為申訴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