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力柱應用場景
交通領域:在道路施工路段、事故現(xiàn)場、彎道、路口等位置設置,引導車輛通行,保障交通。
商業(yè)與公共場所:商場、酒店、公園等場所的停車場,用于劃分停車位、引導車輛停放,也可在舉辦大型活動時用于隔離人群、疏導人流。
工業(yè)領域:工廠、倉庫等區(qū)域,用于劃分通道、作業(yè)區(qū)域,防止車輛碰撞設備或貨物,保障生產。
支撐結構與標志數(shù)量
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等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
設置規(guī)范
間距:防護樁的間距應根據(jù)防護對象和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一般在道路防護中,間距可能在 1 - 3 米之間;在停車場中,間距通常根據(jù)停車位的大小和布局來確定,一般為 2 - 5 米。
埋深:防護樁的埋深要保證其穩(wěn)定性,一般來說,埋深應不小于樁長的 1/3 - 1/2。例如,一根 3 米長的防護樁,其埋深應在 1 - 1.5 米左右。
垂直度:安裝防護樁時應保證其垂直度,偏差一般不應超過樁長的 1% - 2%,以確保其防護效果和美觀度。
警示標識:防護樁通常需要涂覆醒目的顏色或安裝警示標識,如反光條、警示燈等,以便在夜間或低能見度條件下能夠被清晰地識別,起到更好的防護和警示作用。
城市道路隔離:根據(jù)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guī)范》,交通道路上分隔欄桿在有行人穿行的斷口處應設置分隔柱,分隔柱間距宜為 1.3 米至 1.5 米。不過在實際應用中,部分城市會根據(jù)當?shù)亟煌顩r進行調整,如蚌埠市延安南路與興民路交叉口的隔離樁,用于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流,間距在 1.5 米至 1.6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