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申請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
性質不同:保函是一種擔保文件,擔保人承擔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責任,即只有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擔保人才承擔付款責任;而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開證行承擔性的付款責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開證行就必須付款。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與基礎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開始履行義務的日期相關聯,也可能根據雙方約定為某個具體日期,表明保函從該日起開始生效,擔保人開始承擔擔保責任。
截止日期:規(guī)定保函失效的具體日期,通常與基礎合同的履行期限相關,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義務履行完畢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動失效,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財務資料
企業(yè)近期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以便銀行或擔保公司評估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償債能力和資金流動性。
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過去兩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增強財務數據的可信度和性。
其他資料
企業(yè)的資質等級證書、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明文件,證明企業(yè)具備履行合同的專業(yè)能力和資格。
如涉及反擔保,需提供反擔保相關資料,如抵押物的產權證明、質押物的清單及權利證明、反擔保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財務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