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人員信息
人員總數(shù):統(tǒng)計機構內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等各類人員的總數(shù)。
專業(yè)技術人員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術職稱、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可列表呈現(xiàn)。
管理人員情況:填寫管理人員的姓名、職務、職責、專業(yè)背景等信息。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申請計量認證 / 認可的受理時間一般如下:
5 個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需要補正的,補正時間不計入受理時間。
30 個工作日完成技術評審:資質認定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應當在 30 個工作日內,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guī)范、評審準則的要求,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不過,技術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現(xiàn)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技術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資質認定期限內,且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
10 個工作日作出許可決定:資質認定部門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fā)資質認定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隨附材料要求
獨立法人實驗室:需提供法人地位證明文件如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復印件,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勞動關系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非獨立法人實驗室:除提供上述獨立法人實驗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外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所屬法人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授權文件、實驗室設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外資實驗室:在提供獨立法人實驗室所有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我國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注冊資本證明、境外從事相關檢測業(yè)務的證明即所在國家或地區(qū)頒發(fā)的檢驗檢測資格認定證書復印件等。
使用條件
資質條件:只有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才能使用 CMA 標志。
范圍條件:檢驗檢測機構應在資質認定證書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shù)據、結果時,才應當標注 CMA 標志。例如,某食品檢測機構取得了對特定食品中農藥殘留檢測的資質,那么在對相應食品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出具報告時可使用 CMA 標志,對不在資質范圍內的獸藥殘留檢測則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