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后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yī)院都屬于三甲醫(y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wèi)生科,衛(wèi)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辦理休學需要以下證明:
一、學生本人證明
1. 學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學生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學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 學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兩張
二、監(jiān)護人證明
1. 監(jiān)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監(jiān)護人與學生的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三、學校證明
1. 休學申請書
2. 學校同意休學證明
四、其他證明
1. 因病休學,需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2. 因特殊情況休學,如家庭變故、個人原因等,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休學流程
1. 提交休學申請:學生本人及監(jiān)護人共同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 學校審批: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休學決定。
3. 材料報備:學校將同意休學學生的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學籍網審核。
4. 電子學籍備案: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學校將材料制成圖片,在電子版學籍管理系統(tǒng)中備案。
5. 休學生效:學校發(fā)放休學證明,學生憑證辦理離校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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