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好裝裹后,要請畫師為死者畫像,用以布置靈堂。杠房人抬來“床板兒”,也就是靈床,亦稱“逍遙床”,將死者安置在床板兒上停靈。死者停靈要頭對屋門,并在頭前設(shè)一小供桌,點上燜燈,擺上水果、
五谷、點心(硬皮、小八件兒)等供品。其中一定要給死者供上一碗裝滿飯菜的供品,放一雙筷子,謂之“倒頭飯”。同時燃香,香的兩頭點燃,橫放在香架上,謂之“倒頭香”。此外,在桌前地下放燒紙瓦盆一具,合家舉哀焚紙。并于門外焚燒紙糊的轎子,謂之“燒倒頭轎”,意在讓死者靈魂乘轎上西天。貧窮者可用炊具笊籬代而焚之。
此時,家人要將停尸屋內(nèi)所有的帶玻璃鏡子的物品移置別室或用白布、白紙遮蓋嚴,直至死者下葬后方可揭開。俗傳是防此等物品照映亡人,使其靈魂被攝入,不能順利離家。同時還要在窗戶紙上捅一個洞,意思是讓死者靈魂從這里赴望鄉(xiāng)臺。
報喪
死者如為移民,家人在請茶房的同時,要派人攜供品、黃錢等到土地廟或城隍廟“報廟”,為土地爺、城隍爺燒香、送漿水,俗稱“送財送水”。在人們的意識里,這似乎意謂著給亡故的親人在陰曹上了戶口。土著之家則無此習俗。
尸體安放停當,家屬要進行兩方面的報喪儀式,一是在宅院門口貼“門報兒”、“銘旌”,懸掛“楮錢紙”,立“幡桿”;二是由孝子執(zhí)“六子”(報喪帖子)到親友家報喪。門報兒相當于告示,長約30厘米,寬約10厘米,白紙黑字,貼于宅院門口。上寫有“恕報不周”或“恕不遍訃”四個大字,右下為“×宅之喪”四個小字。門報書寫極為講究,也有許多“媽媽例兒”。舊時,使用繁體字,喪字本作“▲”,在寫門報時不能寫2個口,后來又對“恕”和“周”兩個字有了限制,即其字中口都以“×”或“△”代替。所有這些禁忌都表示家里走了一“口”人,別再帶走其他人了。
下葬后,一般都要在墳前立一長方形石質(zhì)墓碑,碑文男女有別,若死者為父親則寫“先考×××府君之墓”或“先嚴×××府君之墓”;若死者為母親則寫“先妣×門×氏太夫人之墓”。墓碑的碑陽書寫格式與銘旌、本主牌相同。碑陽上刻龍紋,中間為“流芳千古”、“名垂千古”等。碑陰寫法不一,有刻“生卒年月日”,亦有刻行述者,即把生平、功德、為人、事跡寫成傳記。
孝子要守孝制,服孝3期,每期9個月,共27個月。以后改為1年或100天。服孝期間(一般在百日內(nèi))不剃頭、刮臉、剪指甲、飲酒、夫妻同房、外出等,逢春節(jié)或親友舉辦慶典,亦不拜禮和慶賀(至今,若家中有喪事,年春節(jié)不許去各家拜年)。家中女眷也要素妝。特別是出殯前,家中一定不能有孕婦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