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 的管道
類型
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
廠內機動車輛類制造許可
客運索道制造許可
大型游樂設施許可
大型游樂設施類制造許可
起重機械類制造許可
電梯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
試制造
制造單位應當按照所申請的產品品種、級別試制造樣品一批,試制造樣品應當具有代表性,能夠體現(xiàn)并驗證制造單位申請產品需要的制造和檢驗能力。
審查與發(fā)證
發(fā)證機關在收到鑒定評審機構上報的鑒定評審報告和相關資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對鑒定評審報告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符合發(fā)證條件的,頒發(fā)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