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結算應按照施工合同類型采用相應的編制方法:
(1)采用總價合同的,應在合同總價基礎上,對合同約定能調整的內容及超過合同約定范圍的風險因素進行調整;
(2)采用單價合同的,在合同約定風險范圍內的綜合單價應固定不變,并應按合同約定進行計量,且應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了計量。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應按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工程成本、酬金及有關稅費。
(4)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計價的工程,一般采用單價合同,應按工程量清單單價法編制工程結算。
(5)分部分項工程費應依據(jù)施工合同相關約定以及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投標時的綜合單價等進行計算。
(1)審核計量項目
審核計量項目就是審核項目是否屬該計量項目的范圍,避免重復計量。如投標報價按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的項目或其特征描述已包含在其他報價中的項目,則不屬于該計量項目的范圍。
(2)審核計量計算規(guī)則
造價咨詢單位應該熟練掌握計量的計算規(guī)則,審核是否按計量規(guī)則計算工程量。
(3)審核計量數(shù)據(jù)
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的計量數(shù)據(jù),就是對其幾何尺寸及數(shù)量等原始數(shù)據(jù),對照設計圖紙或實地丈量進行審核,做到每一數(shù)據(jù)準確無誤。
(4)審核
造價咨詢單位或監(jiān)理對計量資料應該進行的檢查和審核。內容包括:質量檢測、試驗結果、中間交驗證書和各類計量資料及其結果,重點審查計量項目是否符合計量條件,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后簽認工程量。
竣工結算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完成全部工作,經投資人和有關機構驗收合格后,發(fā)承包雙方依據(jù)約定的合同價款以及索賠等事項,終計算和確定竣工項目工程價款的文件。
經發(fā)承包雙方確認的竣工結算文件是發(fā)包方終支付工程款的依據(jù)嗎,也是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和工程項目辦理交付使用驗收的依據(jù);竣工結算一般由承包人或其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由投資人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單位或審計單位進行審查,竣工結算審定成果文件應該由結算編制人(承包人)、結算審查投資人(投資人)、結算審查受托人共同簽署。
所謂工程造價的兩種含義是以不同角度把握同一事物的本質。以建設工程的投資者來說工程造價就是項目投資,是“購買”項目付出的價格;同時也是投資者在作為市場供給主體時“出售”項目時定價的基礎。對于承包商來說,工程造價是他們作為市場供給主體出售商品和勞務的價格的總和,或是特指范圍的工程造價,如建筑安裝工程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