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對注冊商標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標購買者。對于商標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商標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yōu)勢。
時間優(yōu)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jié)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jié)省。
成功率優(yōu)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注冊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保證商標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fā)現有近似商標就有可能導致商標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國家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商標價值優(yōu)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隨著商業(yè)需求的增加,不僅是商標申請,許多需要購買商標的朋友也將通過成都商標代理機構處理。有時在商標轉讓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同商標的情況,那么我們應該如何解決這種情況呢?
1.如果商標由一個人轉讓給多個人,在填寫轉讓申請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渠道應填寫代表人名稱和地址,受讓人印章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填寫其他共有人名稱列表,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地址不需要填寫。
2.除上述情況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商標由多個人共同轉讓給一個人所有。填寫轉讓申請時,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的印章應加蓋原代表人的印章;受讓人的名稱和地址應填寫在相應的欄中并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原名稱應填寫在附頁轉讓前的其他共有人名稱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共有人的地址不需要填寫。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
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于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注冊是否能被核準;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據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并不能代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于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于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商標審查分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①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fā)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收到商標申請書對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請書發(fā)放受理通知書。
②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guī)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注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另外,在未核準注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制作過多,以防因注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