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后,本身由于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于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fā)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后,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于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
轉按揭貸款是一個通稱。二手房買賣中的上家原先在銀行辦理過貸款,可以通過轉按揭的形式將貸款轉移給買房者。如借款人因融資或周轉資金等需要,欲利用已抵押給銀行的房屋增加貸款額,也可以通過轉按揭手續(xù)轉由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
過橋資金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提供過橋資金的目的是通過橋資金的融通,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然后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過橋只是一種暫時狀態(tài)。
轉按揭貸款分類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于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于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jù)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接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香港地區(qū)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nèi)地現(xiàn)階段的轉按揭還于債務轉讓。
根據(jù)住房抵押貸款中所涉及的抵押物是否產(chǎn)權變更而劃分了交易類按揭貸款和非交易類按揭貸款。
按貸款類型區(qū)分,轉按揭又有公積金貸款,商業(yè)性貸款(按揭),組合貸款,消費貸款等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