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會計工作的重要性,財務工作一定要有始有終,財務交接是財務工作中很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我公司每年12月末會與企業(yè)進行財務移交工作,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保證客戶財務工作持續(xù)銜接。
凡不具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條件的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應當依據(jù)本辦法的規(guī)定委托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辦理會計業(yè)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各單位應當根據(jù)會計業(yè)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找代理記賬公司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業(yè)務的中介機構。
適合代理記賬的企業(yè),應該是小型經濟組織,以及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一般以注冊資本、銷售額、從業(yè)人員、資產總額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從實際情況看,委托代理記賬的經濟組織,基本上是中小企業(yè)。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則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沒有免除建賬義務的個體工商戶。
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 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