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對水資源污染嚴重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于發(fā)酵和雨水的淋溶、沖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滲濾出的污水——滲濾液或淋濾液,會造成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垃圾堆放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途徑主要有:垃圾在搬運過程中散落在堆放場附近的水塘、水溝中;垃圾堆放場淋濾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中淋濾液在土層中會滲到附近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對地下水的影響則主要是垃圾污染隨淋濾液滲入含水層,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滲入補給含水層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滲濾液內不僅含有大量 有機污染物,而且還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污染物,水質成分很復雜。一旦飲用這種受污染的水,將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種種外力作用下,較小的碎石塊也會進入附近的土壤,改變土壤的物質組成,破壞土壤的結構,降低土壤的生產力。 另外城市建筑垃圾中重金屬的含量較高,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其將發(fā)生化學反應,使得土壤中重金屬含量增加,這將使作物中重金屬含量提高。受污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凈能力,也很難通過稀釋擴散辦法減輕其污染程度,必須采取耗資巨大的改造土壤的辦法來解決。
處理現狀
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規(guī)。近些年來,我國對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雖已有清醒認識,但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國家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條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規(guī)定建筑垃圾必須進行分類收集和存放的條款還不完善。所以,應出臺相關政策法規(guī),實行有效地獎懲制度。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出數量也在快速增長。人們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時,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帶來的煩惱,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約占垃圾總量的30%~40%,因此如何處理和利用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經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和建筑垃圾處理單位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