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區(qū)、防火間距及疏散出口
1、建筑物內如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時,應按上、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qū)。
2、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qū)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
3、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應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6-9米。
5、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
6、九層及九層以下,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的塔式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7、高層建筑處口或疏散口必須設置兩個出口。
8、建筑中的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鄰2個出口或疏散出口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間門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閉樓梯間的距離:一級二級25米,環(huán)形通道22米。設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的建筑疏散距離可增加25%。
10、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不超過15m處。
11、太平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12、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的隔墻,應設防火墻。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靠外墻的部位,并應在外墻上開門。首層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室內消防栓系統(tǒng)
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內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個。室內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超高層建筑30L/S。
室內消火栓超過10個且室內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時,室內消防給水管道至少應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環(huán)狀管網連接,并應將室內管道連成環(huán)狀或將進水管與室外管道連成環(huán)狀。當環(huán)狀管網的一條進水管發(fā)生事故時,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用水量。
高層工業(yè)建筑室內消防豎管應成環(huán)狀,且管道的直徑不應小于100mm。
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
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兩個消防水栓的距離不應超過25米,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3m水柱。
可能引起火災的行為
常見的引起火災因素可以概括為人的因素(亂扔煙頭、故意放火)、電氣設備的因素(電線老化起火、設備過負荷)、物料因素(煙花爆竹)、環(huán)境因素(高溫悶熱)和管理因素(違章操作)。
生活中,易燃易燒的物品眾多,易燃物品與火焰接觸,就能引起燃燒進而演變成火災。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