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辯護人能充分執(zhí)行辯護職能,履行辯護職責,法律賦予辯護人一系列訴訟權利。主要包括:獨立辯護權、閱卷權、會見通信權、調查取證權、司法文書獲取權、獲得通知權、質詢權、辯論權、控告權、拒絕權及其他權利。辯護人在享有上訴訴訟權利的同時需要承擔下列訴訟義務:恪守職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義務;保密義務;正當執(zhí)業(yè)的義務;遵守法庭規(guī)則的義務;律師的法律援助等義務。
將有效辯護奉為被告人的憲法權利,并將無效辯護與程序錯誤并列為上級法院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的依據(jù),這是美國刑事訴訟制度的特殊經驗。在可預見的未來,中國引入無效辯護制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是,確立有效辯護的理念,并推動辯護制度的改革,這卻是很有現(xiàn)實意義的?;谟行мq護的理念,法律應當確立基本的辯護質量標準,并為律師辯護活動確立一種質量控制體系。中國法律并不僅僅滿足于保障被告人獲得律師的幫助,而且還要促使律師提供一種盡職盡責的辯護,從而使委托人可以獲得高質量的法律幫助。
法律適用辯護
指辯護律師對控方提出的事實認定不持異議,但就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犯罪性質,定罪量刑等提出與公訴機關不同的抗辯意見。
1、非罪辯護,根據(jù)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并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具體法律規(guī)定。
2、彼罪辯護,根據(jù)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并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具體法律規(guī)定,但符合另一個刑事責任較輕的罪名的規(guī)定,被告人的行為涉嫌一個刑責較輕的犯罪。
3、定罪量刑辯護。
刑事辯護應從哪幾個方面進行?
1、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辯護,常見的做法有:
(1)陳述或證明被告人不具備法定的犯罪主體要件。
(2)陳述或證明被告人主觀上不具備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陳述或證明被告人客觀上未實施犯罪行為。
(4)陳述或證明不具備某些犯罪構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2、阻卻違法性事由辯護,一般有:被告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被告人有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3、情節(jié)辯護,根據(jù)案件事實,辯護律師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過錯、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從屬地位、受威脅犯罪等有助于從輕處罰的事實和情節(jié)。
刑事案件做無罪辯護貫穿整個刑事案件辦案過程,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辯護律師均可以根據(jù)掌握的事實及證據(jù),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的意見,并積極與案件承辦機關溝通。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無罪辯護及成功,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無罪辯護即成功,但常見無罪辯護是發(fā)生在審判階段,向法庭提供被告人無罪的證據(jù),在法庭發(fā)表被告人無罪的辯護意見,若法院宣判被告人無罪,無罪辯護即成功。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不是所有案件都適合選擇無罪辯護,辯護律師需要根據(jù)案件情況的不同,以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角度出發(fā),選擇做無罪辯護或者輕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