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開立人抗辯權的單一性
開立人既不享有先訴抗辯權,也不享有基礎交易債務人的抗辯權。除法定情形外,開立人只能以受益人提交單據(jù)與獨立保函文本的規(guī)定不符為由提出抗辯,而不能依據(jù)獨立保函文本以外的基礎交易關系或獨立保函申請關系進行抗辯。
6、借款保函
我行接受借款方的請求,向貸款方出具保函,如借款方不按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本息,我行將根據(jù)貸款方的索賠,按照保函約定承擔付款責任。
工程保函是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人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mào)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zhì)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qū)Ψ介_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chǎn)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