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新廢銅的方法取決于其化學(xué)成分和它與其他材料的結(jié)合程度,簡單的方法是內(nèi)部回收,這是鑄造過程中較普遍的做法,僅需重熔和重新澆鑄。直接回收利用有如下優(yōu)點(diǎn):維持著所添加的合金元素(比如鋅或錫)量。假如將其送入熔爐,則合金元素將會有所損失。降低了去除合金元素的成本。如果金屬銅在熔爐里進(jìn)行重新處理,則必需要去除合金元素。
對于廢銅管和沒有涂層的銅線也用類似的處理方法。
第九類、薄銅板
1.無任何摻雜的無合金的廢薄銅板。
2.含銅量為93%,含量87%。
3.包含用薄銅板制作的流水槽、落水管、銅壺、熱水器及類似產(chǎn)品的廢銅。
4.不能包括:燒過的細(xì)銅線、覆銅件、電鍍板、磨屑料、未完全燒過的電線、散熱器、冰箱零件、印刷電路板、篩網(wǎng)等等。
5.含焊錫過頭的廢銅、黃銅和青銅、過多的油、鐵和非金屬材料、灰渣泥土。
第十一類、黃銅廢碎料
1.生產(chǎn)制造及鑄造黃銅時(shí),所形成廢料雜。
2.一級:單一型號的黃銅廢料,構(gòu)件、邊角廢料等不同的形狀的廢料,且不能含有粉沫、車屑等其它夾雜物低于2%。
3.二級:同一名稱的黃銅廢碎料,如普通黃銅廢碎料、鎳黃銅廢碎料等,包含廢零部件、邊角余料等不同的形狀的廢碎料,不可以包含夾雜物小于2%。
4.三級:不同名稱的混合黃銅廢碎料,包括了廢零部件、邊角余料等各類廢碎料,其夾雜物低于2%。
第十八類、廢鋁黃銅管
1.含鋁黃銅冷凝管件,電鍍、非電鍍都可以,表層必須保證干凈、完整。
2.不可以包含鎳合金、鋁合金以及被腐蝕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