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地質現(xiàn)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huán)境,降低了環(huán)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并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huán)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xiàn)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巖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巖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堿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有時巖土體的重力運動形式介于崩塌式運動和滑坡式運動之間,以至人們無法區(qū)別此運動是崩塌還是滑坡。因此地質科學工作者稱此為滑坡式崩塌,或崩塌型滑坡、崩塌、滑坡在一定條件下可互相誘發(fā)、互相轉化:崩塌體擊落在老滑坡體或松散不穩(wěn)定堆積體上部,在崩塌的重力沖擊下,有時可使老滑坡復活或產生新滑坡?;略谙蛳禄瑒舆^程中若地形突然變陡,滑體就會由滑動轉為墜落,即滑坡轉化為崩塌。有時,由于滑坡后緣產生了許多裂縫,因而滑坡發(fā)生后其高陡的后壁會不斷的發(fā)生崩塌。另外,滑坡和崩塌也有著相同的次生災害和相似的發(fā)生前兆。
誘發(fā)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礦產資源不規(guī)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fā)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qū)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fā)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huán)境的活動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載、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fā)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主要依據(jù)《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4]69號)文件要求,相關技術要求依據(jù)《通知》附件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锻ㄖ芬?guī)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分級進行;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報告應經具有資格的資質災害防治專家進行審查;對評估成果實行備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