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是某一物體單位體積的質量,通常以g/cm3; 或kg/m3; 表示。木材系多孔性物質,其外形體積由細胞壁物質及孔隙(細胞腔、胞間隙、紋孔等)構成,因而密度有木材密度和木材細胞物質密度之分。前者為木材單位體積(包括孔隙)的質量;后者為細胞壁物質(不包括孔隙)單位體積的質量。
木材密度:是木材性質的一項重要指標,根據它估計木材的實際重量,推斷木材的工藝性質和木材的干縮、膨脹、硬度、強度等木材物理力學性質。木材密度,以基本密度和氣干密度兩種為常用。
氣干密度,是氣干材重量與氣干材體積之比,通常以含水率在8%~20%時的木材密度為氣干密度。木材氣干密度為中國進行木材性質比較和生產使用的基本依據。
木材密度的大小,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主要影響因子為:木材含水率的大小、細胞壁的厚薄、年輪的寬窄、纖維比率的高低、抽提物含量的多少、樹干部位和樹齡立地條件和營林措施等。中國林科院木材工業(yè)研究所根據木材氣干密度(含水率15%時),將木材分為五級(單位:g/cm³):
很小:≤0.350;?。?.351-0.550;中:0.551-0.750;大:0.751-0.950;很大:>0.950。
木材的等級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種型材供應。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規(guī)格加工成一定長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寬度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則為寬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國家標準,根據木材的缺陷情況對各種商品木材進行了等級劃分,通常分為一、二、三、四等。結構和裝飾用木材一般選用等級較高的木材。對于承重結構用的木材,又根據《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5—88)的規(guī)定,按照承重結構的受力要求對木材進行分級,即分為I、II、III三級,設計時應根據構件的受力種類選用適當等級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結構板材的選用,根據其承載特點,一般I級材用于受拉或受彎構件;II級材用于受彎或受壓彎的構件;III級材用于受壓構件及次要受彎構件。
木花格即為用木板和枋木制作成具有若干個分格的木架,這些分格的尺寸或形狀一般都各不相同。木花格具有加工制作較簡便、飾件輕巧纖細、表面紋理清晰等特點。木花格多用作建筑物室內的花窗、隔斷、博古架等,它能起到調節(jié)室內設計格調、改進空間效能和提高室內藝術質量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