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經營許可證登記在成華區(qū)核發(fā);
一、辦理對象:個人,法人,公司,內資,外資,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二、申報材料:
1、由申請者簽署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食品管理人員的名冊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4、食品管理制度文本
5、食品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6、經營場所方位圖,與食品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示意圖,操作流程等文件
7、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8、食品經營者有外設倉庫的,提交倉庫租賃合同
三、辦理程序:受理,審批,發(fā)證
四、受理條件:
(1)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價格,銷售,儲藏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2)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設施,有相應的,更衣,水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的食品管理人員和保障食品的規(guī)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法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6)辦理部門:成都市成華區(qū)行政審批局
(7)審批地點:成都市成華區(qū)政務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