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
現(xiàn)金保證金:現(xiàn)金、電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
對招標人而言,收取及退還手續(xù)繁瑣,人力消耗大。眾所周知,投標保證金被扣除的比例一般為項目金額的1%-1.5%,收取和退還涉及業(yè)務部門及采購部門諸多工作,現(xiàn)在條例又要求退還利息,利息的計算,利息的退還財物手續(xù),做賬,這些工作相當繁瑣。
保證金除非被惡意提取,否則不存在被挪用的情況,而提取手續(xù)相對正規(guī),提取行為一定也會告知投標人,如果該項目不存在扣保證金的理由,投標人可以及時申訴,避免挪用造成的財產損失。
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yè)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