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鋼鐵必須分類。
5.2廢鋼鐵的單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 mm,單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5.3對于單件表面有銹蝕的廢鋼鐵,其每面附著的鐵銹厚度不大于單件厚度的10%。
5.4廢鋼鐵內不應混有鐵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廢鋼、低合金廢鋼不應混有合金廢鋼和廢鐵;合金廢鋼內不應混有非合金廢鋼、低合金廢鋼和廢鐵。廢鐵內不應混有廢鋼。
5.5廢鋼鐵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內部不應存在泥塊、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琺瑯等。
5.6廢鋼鐵中禁止混有炸彈炮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兩端封閉的管狀物、封閉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膠和塑料制品。
5.7廢鋼鐵中不應有成套的機器設備及結構件 如有,則必須拆解且壓碎或壓扁成不可復原狀 。各種形狀的容器罐筒等 應全部從軸向割開。機械部件容器 發(fā)動機、齒輪箱等 應清除易燃品和潤滑劑的殘余物。
5.8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質濃度超過GB5085.3中鑒別標準值的有害廢物。
5.9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過GB5085.1中鑒別標準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夾雜物。
5.10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多氯聯苯含量超過GB13015控制標準值的有害物。
5.11鋼鐵中曾經盛裝液體和半固體化學物質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須清洗干凈。進口廢鋼鐵必須向檢驗機構申報容器、管道及其碎片曾經盛裝或輸送過的化學物質的主要成分。
5.12廢鋼鐵中不應混有下列有害物:醫(yī)藥廢物、廢藥品、醫(yī)療臨床廢物;農藥和除草劑廢物、含木材防腐劑廢物;廢乳化劑、有機溶劑廢物;精 蒸 鎦殘渣、焚燒處置殘渣;感光材料廢物; 鈹、六價鉻、砷、硒、鎘、碲、銻、汞、鉈、鉛及其化合物的廢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廢物 ;石棉廢物;廚房廢物、衛(wèi)生間廢物等。
5.13廢鋼鐵中禁止夾雜放射性廢物。
廢鋼鐵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廢鋼鐵的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 μSv/h
廢鋼鐵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04Bq/cm2;ß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4Bq/cm2;
廢鋼鐵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過GB16487.6的規(guī)定。
5.14廢鋼鐵各檢驗批中非金屬夾雜物 不含非金屬有害廢物的總重量,不應超過該檢驗批重量的千分之五。
5.15廢舊武器由供方作技術性的檢查后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5.16非熔煉用廢鋼鐵使用后,其制品的性能指標滿足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且不應對公眾人身、財產、環(huán)保等造成隱患或危害。
廢鋼主要用于長流程轉爐中的煉鋼添加料或短流程電爐的煉鋼主料。
國內廢鋼資源由于受到淘汰年限的限制,所以基本處于廢鋼資源的貧乏時期,滿足不了鋼鐵工業(yè)快速發(fā)展的需要,2005年,國內主要鋼廠廢鋼單耗為169.08千克,比2004年的220千克有較大幅度的降低,幅度達到了23%。2005年進口廢鋼約1020萬噸,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計,廢鋼需求量將達6190萬噸,生產回收1043萬噸。
世界每年產生的廢鋼總量為3~4億噸,約占鋼總產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煉鋼原料,10~15%用于鑄造、煉鐵和再生鋼材。
鋼鐵工業(yè)主要的鐵源為鐵礦石。每生產1 噸鋼,大致需要各種原料(如鐵礦石、煤炭、石灰石、耐火材料等)4~5噸,能源折合標準煤(指發(fā)熱值為7000千卡/公斤的煤)0.7~1.0噸。而利用廢鋼作原料直接投入煉鋼爐進行冶煉,每噸廢鋼可再煉成近1噸鋼,可以省去采礦、選礦、煉焦、煉鐵等過程,顯然可以節(jié)省大量自然資源和能源。在煉鋼金屬料中,廢鋼已占總量的35%左右,由鐵礦石煉得的生鐵占總量的65%左右;因此,廢鋼的利用,引起社會的普遍重視,被稱為“第二礦業(yè)”。許多國家缺乏鐵礦或鐵礦品位不斷下降,對廢鋼更為重視。廢鋼的供銷,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國際市場。20世紀70年代以來,世界上以廢鋼作原料的電爐鋼產量,有較大的發(fā)展,也說明廢鋼的利用范圍日益擴大。由于廢鋼的大量應用,世界生鐵產量僅為鋼產量的72%。
各種煉鋼方法利用廢鋼的程度是不同的。氧氣轉爐煉鋼一般可用15~25%的廢鋼,采用預熱廢鋼技術則可用廢鋼30~40%;平爐煉鋼理論上可以 用廢鋼,但一般用量為20~60%;電弧爐煉鋼幾乎全部利用廢鋼作原料。廢鐵一般作高爐煉鐵或鑄鐵原料,少量干凈廢鐵也用作煉鋼原料。大型鋼鐵聯合企業(yè)煉鋼原料以生鐵為主,以廢鋼為輔。獨立鋼廠、特殊鋼廠和近年發(fā)展起來的小鋼廠都以廢鋼為主要原料。
為利用廠內外的廢鋼,各鋼鐵廠均設有廢鋼加工部門,對廢鋼進行分類,精整和加工成為合格的冶煉原料。按形狀分為輕型、中型和重型廢鋼,按性質分為碳素廢鋼和各種合金廢鋼。
磁選
磁選是利用固體廢物中各種物質的磁性差異,在不均勻磁聲中進行分選的一種處理方法。磁選是分選鐵基金屬有效的方法。將固體廢物輸入磁選機后,磁性顆粒在不均勻磁聲作用下被磁化,從而受到磁場吸引力的作用,使磁性顆粒吸進圓筒上,并隨圓筒進入排料端排出;非磁性顆粒由于所受的磁場作用力很小,仍留在廢物中。磁選所采用的磁場源一般為電磁體或永磁體兩種。
完善循環(huán)經濟法律體系
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層次、多方面的循環(huán)經濟法律體系,對不同行業(yè)的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再利用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并大力推行。日本政府為循環(huán)經濟所構建的法律體系大致可以分成3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