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遞企業(yè)由各分點收取航空快件,在規(guī)定時間運轉到快遞企業(yè)總運轉中心。
2、總運轉中心對應分檢貨物,確定對應機場發(fā)貨總量同外包裝件數。
3、快遞企業(yè)向航空代理預訂艙位,并將航空貨物交給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遞企業(yè)訂艙資料,根據快遞企業(yè)要求時效,對應向航空公司預訂艙位。
5、航空公司批艙后,航空代理在對應的航班起飛前3小時交機場主單,對應起飛前2小時過完安檢。
6、航空代理將對應機場資料給快遞企業(yè).
7、快遞企業(yè)在飛機落地后2到3小時提取貨物,分檢后運到各派送點安排派送.
威脅航空飛行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
跨越速運整理主要有以下幾類:
條: 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第二條: 氣體:如壓縮氣體、干冰、滅火器、蓄氣筒、充氣球體、救生器、易爆開的車氣囊、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燈泡等
第三條: 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fā)動機起動液、松節(jié)油、天拿水、膠水、香水、噴霧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
第四條: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碳、鈦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膠碎屑、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黃磷、鎂粉、固體膠等;
第五條: 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農藥、鋰電池(鋰電池的收寄標準請參照郵件“關于鋰電池是否界定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第六條: 腐蝕品:如蓄電池、堿性的電池液等;
第七條:磁性物體,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磁鋼等含強磁的制品。如驗鈔機、音箱、磁鐵等含磁性的物體;
第八條: 妨礙公共衛(wèi)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第九條: 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放射性物質,具有腐蝕性的物品。如:化學藥品、化學實驗用品(高錳酸鉀、硫酸等);
第十條: 粉末狀物品 (不論何種顏色) 、液體(不論使用何種包裝)、膏狀物(如牙膏)、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危險性病菌、醫(yī)藥用廢棄物等.
收件范圍不同
航空快遞的收件范圍主要有文件和包裹兩大類。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業(yè)文件和各種印刷品,對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裝單邊不超過102厘米,三邊相加不超過175厘米。隨著航空運輸行業(yè)競爭更加激烈,快遞公司為吸引更多的客戶,對包裹大小的要求趨于放松。而傳統(tǒng)的航空貨運業(yè)務以貿易貨物為主,規(guī)定每件貨物體積不得小于5*10*20厘米。郵政業(yè)務則以私人信函為主要業(yè)務對象,對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過20公斤,長度不超過1米。
準確
與其他運輸方式比航空快遞運輸的性較高,1997年,世界各航空公司共執(zhí)行航班1800萬架次,僅發(fā)生嚴重事故11起,風險率約為三百萬分之一。航空公司的運輸管理制度也比較完善,貨物的破損率較低,如果采用空運集裝箱的方式運送貨物,則更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