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排:
1、封面:項目名稱、設計、日期。
2、扉頁:設計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yè)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設計文件目錄。
4、設計說明書。
5、設計圖紙。
消防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guī)定消防產品的登記表及認證檢測資料,防火材料的性能證明資料,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工程竣工圖;總平面圖、水施、電施竣工圖紙,要蓋竣工章,責任人簽好名;隱蔽工程驗收合格證明,自動消防設施的系統(tǒng)調試開通報告,設計、施工變更內容,施工檢查記錄。
審查機構應當在收到審查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提出審查報告;特級和一級項目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提出審查報告,其中重大及技術復雜項目的審查時間可適當延長。審查合格的項目,審查機構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施工圖審查報告,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通報審查結果,并頒發(fā)施工圖審查批準書。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提出書面意見后,由審查機構將施工圖退回建設單位,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重新送審。施工圖審查批準書,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印制,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guī)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