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背書人是該票據的收款人,后的持票人為后背書的被背書人,中間的背書人為前手背書的被背書人。這些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必須前后銜接。
1、背書轉讓的票據,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xù),證明其票據的權利。
2、非經背書轉讓的票據,持票人應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
注意事項:非轉讓背書,不影響背書的連續(xù)性。
背書也就是轉讓,也就是說您收到承兌匯票后,又把它當做“錢”付給您的上游供應商。這里如果是電子承兌匯票的就比較好操作不會出什么岔子,如果是紙質匯票則需要加倍認真對待,辦理背書轉讓時需要在票據背面進行簽章。這個印章的加蓋一定要清楚明晰,否則的話就要提供證明(可在商票圈票據學院找范本)。背面的簽章一般就是您開立支票或者轉賬時用的那一套印章。
銀行承兌匯票:就是由銀行作為承兌人,票據到期由銀行進行付款。通常銀行承兌匯票幾乎可以說到期是百分百能收到對應的款項,為什么要說幾乎。因為曾經還真的出現(xiàn)過沒有按期兌付的情況,不知道大家有沒聽過包商銀行。這個銀行就是因為出現(xiàn)了問題,后來被接管了,也導致出現(xiàn)了一些到期的票據沒有按時支付。換句話銀行承兌匯票只要承兌行不出風險,都是可以按時兌付的,所以一般大型商業(yè)銀行承兌的票據信譽更好一點。
其實“買斷”是個偽概念,也就是一個“純行話”,這個概念沒有任何官方概念支持。當然,在很多地方不需要官方支持,大家叫得順口,方便交易,也就叫下來了。其實質是個違法行為,就是有大額資金的公司自己掏錢把你的票買下來,給你去掉利息的余款,并獲得票據的所有權。
注意:為什么說違法?還是那句話,本來銀行干的事,被你干了,喬致庸為啥被抓起來,他幫國家做金融的流通,看似很偉大,而且做了革新,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講,他破壞了國家的宏觀調控。沒喬致庸的命,就少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