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建筑物的耐火性是由其組成構建的燃燒性和耐火極限決定的,并且是由其者來確定的,只要其中某一項不符合要求,都應該按照下一級的標準去確定,在確定了建筑物的耐火性能之后,就可以為建筑設計中各個平面的消防設計提供一定的依據(jù)。
滅火器的配置設計應該充分考慮到建筑物的實際情況,比如:活在保護面積、火災的危害性、可燃物質(zhì)的數(shù)量、舊貨的難易程度等。在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的前提下,還應該在設計中對其進行標注。
一個計算單元內(nèi)配置的滅火器不得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當住宅樓每層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積超狗一百平方時,應該配置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以此增加。滅火器的配置基準以a類活在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為例。
由于每個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規(guī)模、地形、地理位置、外界環(huán)境和內(nèi)部陳設等都不盡相同,所以建筑防火中不可能對其一一詳細規(guī)定,這就給建筑設計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設計人員在進行建筑設計的時候,一定要充分考慮到建筑物所處的地理位置、外界環(huán)境,還有其使用功能、規(guī)模、內(nèi)部陳設等,再一句這些具體條件的前提下,對設計的建筑物加強防火隔斷和排煙設施的設計,盡可能的增加滅火的方式方法,達到滅火的目的。
合理的建筑防火設計可以保證建筑的主體結構有足夠的耐火性和穩(wěn)定性。目前許多建筑物雖然有不錯的整體性和穩(wěn)定性,但是在耐火性層面做的還不是很到位。通過建筑設計中的防火設計,充分考慮到建筑物受到火災的侵害后所能承受的極限,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減少火災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