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的設計原則
(1)支護結構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則應滿足以下要求:①支護結構不能滑動;②支護結構不能傾覆;③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水平位移;④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沉降;⑤保證支護結構本身的強度足夠;⑥保證地基的強度足夠;⑦保證周圍建筑物,位移及沉降控制在允許范圍內;⑧保證基坑底部的隆起、回彈在允許范圍內,不發(fā)生滲流及管涌等;⑨支護方案可靠,而且是經濟的優(yōu)化方案。
(2)應根據工程用途的要求、地形及地質等條件,綜合考慮以確定支護結構的平面布置及其高度。
(3)應認真分析地形、地質、土的性質、周圍構筑物、荷載條件及現場技術經濟條件,確定支護結構類型。
(4)保證支護結構設計符合相應規(guī)范、條例要求。
(5)應對施工給出指導性意見。
(6)基坑支護結構應采用以分項系數表示的極限狀態(tài)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
在巖土工程勘察活動完成后,根據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場地的地質、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所進行的樁基工程,地基工程,邊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巖土工程施工范疇的方案設計與施工圖設計。
樁基工程:包含樁的設計,包括樁的類型、選型與布置;單樁群樁承載力計算、沉降計算、配筋、施工以及樁檢測與驗收等。
地基工程:運用各種地基處理技術進行地基方案設計,包括換填墊層法、預壓法、振沖法、砂石樁法、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深層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錨桿靜壓樁托換法等。
邊坡工程:包含邊坡設計與防護,路坡設計,水利堤防設計,土石壩設計等。
巖土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應包括文字說明、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三部分。
1、文字說明的主要內容
文字說明的主要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周邊環(huán)境條件分析、巖土條件分析和參數選用、巖土施工中重點難點分析、現場監(jiān)測和應急措施等。
1.1編制依據及工程概況的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一般為巖土工程設計前的準備工作中收集到的資料,與業(yè)主簽訂的設計合同,巖土工程設計所涉及到的現行規(guī)范標準
2)工程概況一般包括工程規(guī)模、用地紅線范圍、各方建設主體、建筑結構概況。還包括地下室層數、是地下室結構設計情況,包括周邊承臺、地梁、電梯井、消防水池、集水井等;
3)巖土設計等級及等級確定。
1.2巖土設計時周邊環(huán)境考慮要點
1)擬建建筑物與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周邊建筑物基礎形式、結構形式、建造年代、現有狀況的描述及對基坑影響程度的分析;
2)周邊道路的距離;管線的管型、管徑、距離、深埋等;河流分布、邊坡狀態(tài)或完整性及可能對基坑的影響、自然地坪村高的描述等及對基坑影響程度的分析;
3)基坑開挖對重點建筑物、構筑物、管線影響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