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基坑監(jiān)測
在建筑動態(tài)施工及后期運營階段,對建筑基坑本體周邊受影響范圍區(qū)域實施的動態(tài)周期跟蹤、量測和監(jiān)視工作。
02 什么情況下需要基坑監(jiān)測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基坑工程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GB 50497-2009)第3.0.1條的規(guī)定,“開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開挖深度小于5m,但現(xiàn)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監(jiān)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jiān)測。”
基坑支護的設計原則
(1)支護結構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則應滿足以下要求:①支護結構不能滑動;②支護結構不能傾覆;③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水平位移;④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沉降;⑤保證支護結構本身的強度足夠;⑥保證地基的強度足夠;⑦保證周圍建筑物,位移及沉降控制在允許范圍內;⑧保證基坑底部的隆起、回彈在允許范圍內,不發(fā)生滲流及管涌等;⑨支護方案可靠,而且是經濟的優(yōu)化方案。
(2)應根據工程用途的要求、地形及地質等條件,綜合考慮以確定支護結構的平面布置及其高度。
(3)應認真分析地形、地質、土的性質、周圍構筑物、荷載條件及現(xiàn)場技術經濟條件,確定支護結構類型。
(4)保證支護結構設計符合相應規(guī)范、條例要求。
(5)應對施工給出指導性意見。
(6)基坑支護結構應采用以分項系數表示的極限狀態(tài)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
基坑設計的流程
第三步:土層及水文參數表述,拷貝地質報告關鍵部分,開挖深度影響到的土層就可以了,水文描述,主要是看有無承壓水,在浙江沿海地區(qū)很少遇到砂層需要井點降水的,一般都是攪拌樁止水帷幕,或者坑內掛網噴漿,因為淤泥的水平和豎向滲透系數都很小,10的負6、7次方左右。
第四步:支護結構選型,主要參考幾個大的因素
1、開挖深度,溫州地區(qū)超過4m就不能做土釘了,必需排樁或者重力擋墻
2、周邊場地和建筑物情況,有無重要管線,這個需要后期在總平上反映。
第五步:單元體計算(就是各個剖面計算)
根據不同的開挖深度,區(qū)分幾個剖面,一般有三種,一是開挖到底部墊層底,二是開挖到下翻的地梁墊層底,三是開挖到基坑邊的承臺或筏板墊層底
在巖土工程勘察活動完成后,根據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場地的地質、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所進行的樁基工程,地基工程,邊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巖土工程施工范疇的方案設計與施工圖設計。
樁基工程:包含樁的設計,包括樁的類型、選型與布置;單樁群樁承載力計算、沉降計算、配筋、施工以及樁檢測與驗收等。
地基工程:運用各種地基處理技術進行地基方案設計,包括換填墊層法、預壓法、振沖法、砂石樁法、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深層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錨桿靜壓樁托換法等。
邊坡工程:包含邊坡設計與防護,路坡設計,水利堤防設計,土石壩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