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數檢查典型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達到探測器距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小于0.5m;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柵孔口水平距,不應小于0.5m;在寬度小于3m的內走道頂柵上宜居中布置,溫感間距不超過10m,煙感間距不超過15m;至端墻的距離不大于探測器間距的一半;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大于45°。探測器底座固定可靠,導線連接可靠壓接,其“+”線應為紅色,“-”線應為藍色,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的標志,其穿線孔應封堵。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全數檢查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在墻上距地(樓)面高度1.5m處,牢固可靠,不得傾斜,其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并在其端部有明顯標志。
全數檢查警鈴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在墻上距地(樓)面為2.5m或距吊頂下20cm處,并應牢固可靠,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報警閥測試:濕式報警閥調試時,在其試水裝置處放水,報警閥應及時動作;當延時不超過90s后,水力警鈴應發(fā)出報警信號,水流指示器應輸出報警電信號,壓力開關應接通電路報警,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干式報警閥調試時,開啟系統(tǒng)試驗閥,報警閥的啟動時間、啟動點壓力、水流到試驗裝置出口所需時間,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濕式報警閥性能試驗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打開系統(tǒng)試水裝置后,濕式報警閥應能及時動作,經延遲器延時5~90S后,水力警鈴應準確地發(fā)出報警信號,水流指示器應輸出報警電信號,壓力繼電器應能接通電路報警,并啟動消防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