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次使用的配件不屬于“垃圾”
剛才講了這么多,其實某些情況下,汽車上的配件也不完全是垃圾。2019年6月1號實施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有提到兩點。
五大總成件能夠 再次出售
便是五大總成件具有再制造條件的,也就是發(fā)動機、變速箱、車架、方向機、前后橋這種,能夠 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yè),循環(huán)利用。
符合標準的零部件,可作為拆車件銷售
機動車報廢方法:
聯(lián)系正規(guī)辦理機動車報廢注銷的企業(yè),咨詢車輛報廢相關事宜,如果車已經不能行駛,可進一步咨詢是否有拖車服務?,F(xiàn)在正規(guī)的機動車報廢企業(yè),都有一整套完善的報廢流程,從拖車、核對車輛信息、辦理相關手續(xù)、拆解等都有專人負責,對車主來說,比較方便。
報廢機動車回收報廢車是指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值50%、依照政府規(guī)定強制報廢的車輛。重慶汽車報廢回收談談報廢車的危害。
報廢機動車回收廠家車主把報廢車輛交給非法拆車點處理,看似得到了更多實惠,實則不然。車輛雖然是被處理了,但是在車管部門,車主和車輛的信息,還是有登記注冊的,只要由該廢舊車輛引發(fā)的事故,依然有車主負責任,任何時候都跑不掉。這個問題,不知道“精明”的車主們有沒有考慮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