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的平均厚度確定。堅向土方、山坡砌土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現(xiàn)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挖石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的平均厚度確定?;A石方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現(xiàn)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土方開挖施工,包括松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除松軟巖石可用松土器以鑿裂法開挖外,一般需以爆破的方法進行松動、破碎。人工和半機械化開挖,使用鍬鎬、風鎬、風鉆等簡單工具,配合挑抬或者簡易小型的運輸工具進行作業(yè),適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有些灌溉排水溝渠的施工直接使用開溝機,可以一次成形。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多用機械施工。
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jù)土質(zhì)和深度情況,按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土方回填前,應根據(jù)工程特點、土料性質(zhì)、設計壓實系數(shù)、施工條件等合理選擇壓實機具,并確定回填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圍、鋪土厚度、壓實遍數(shù)等施工參數(shù)。重要土方回填工程或采用新型壓實機具的,應通過填土壓實試驗確定施工參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