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夜間放火焚燒奴隸主的三座糧食倉庫。這是有文字以來,早的火災記錄。 事實上,文字出現(xiàn)之前,先民們早已遭到火災的焚掠。為了生存的需要,我們的祖先早就開始了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當考古工作者,把一座埋藏在地下數(shù)千年的人類居住遺址,發(fā)掘并展現(xiàn)在世人面前時,我們驚異地發(fā)現(xiàn),這些居住遺址,簡直就是早期建筑火災的見證。如果說二千年前西安半坡遺址,那一座半地穴式的方形小屋,因火災毀壞后留下的木炭還清晰可見,足以表明是一座比較原始的早期建筑火災現(xiàn)場遺址的話,那么五千年前甘肅秦安大地灣大型公共建筑遺址,就不僅僅是建筑火災現(xiàn)場遺址,那此在木柱周圍用泥土構(gòu)筑的的防火保護層和殘存的防火保護層中、涂抹于木柱上的一層堅固防火涂料(膠結(jié)材料),就更能證明我們的祖先,很早以前就在探索建筑防火的技術(shù),其成就,令人驚嘆不已。
面對防范和處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春秋晚期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shù)量之多,居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此,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 戰(zhàn)國時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創(chuàng)始人,他注重實踐,在《墨子》一書中,不僅包含著力學、光學、聲學許多科學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災方面,也有許多獨到的主張。
隨著《消防法》的進一步貫徹和實施,特別是以往惡性火災事故給人們帶來的慘痛教訓以及執(zhí)法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的嚴肅處理,更應使我們認識到確保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的必要性。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2、消防聯(lián)動系統(tǒng);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4、消火栓系統(tǒng);
5、氣體滅火系統(tǒng);
6、防火卷簾門;
7、防排煙系統(tǒng);
8、消防中控室;
9、消防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