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新修訂的《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點“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明確了建筑消防設施年檢的必要性。
已投入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建筑消防設施必須進行檢測,并出具詳細、客觀、科學、公正、真實的檢測報告(書),作為消防監(jiān)督機關檢查驗收的依據(jù);并且企業(yè)根據(jù)檢測報告(書)做出整改,消除火險隱患,杜絕火災事故。
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是撲救火災必需的武器,只有熟悉掌握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的技術性能;適用范圍(對象)、使用和保養(yǎng)要求,并教育職工群眾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充分發(fā)揮消防器材在來火戰(zhàn)斗中的作用,及時撲滅火災。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在全社會成員的關心、重視、支持、參與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的社會性;消防管理應滲透到人類生豐收的一切領域之中,從而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社會性;消防管理涉及到各行各業(yè),乃至千家萬戶,在生產的工作和生活過程中,人們對消防管理稍有疏漏,對生產一時失神、失控、失誤,就有可能釀成火災,這就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經常性;縱觀多年來火災事故教訓,盡管致災原因復雜,但可以看出絕大多數(shù)火災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時之誤,這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一條真理,只有廣在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才能控制、消除火災事故的發(fā)生,這又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群眾性。
火災事故調查?!断婪ā穼馂氖鹿收{查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公安部還發(fā)布了《火災事故調查規(guī)定》,對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認定火災原因提供技術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陽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由多個學科的專家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經公安部同意,協(xié)助、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參與研究和制定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發(fā)展規(guī)劃、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收集、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技術咨詢、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