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并在申請人未能按規(guī)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jīng)濟賠償?shù)臅嫖募?/p>
見索即付保函具有無條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與保函中的約定相符合的索賠文件,擔保人即應付款。擔保人并不審查基礎合同的履行情況,擔保人的付款義務的成立也不以委托人在基礎合同履行中違約為前提。而通常使用的保證合同保證人,其承擔保證責任是以基礎合同中主債務人違約為前提,保證人可以行使主債務人的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本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亦可以行使抗辯權而不受影響。
根據(jù)委托書和反擔保形成的追償權。首先,委托人向擔保行出具的委托書中應明確記載二項重要內(nèi)容:一是委托擔保行出具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二是承諾一旦擔保人依據(jù)保函承擔付款責任,委托人應無條件立即予以補償。
其次,擔保行還可以要求委托人以其財產(chǎn)或由第三人提供反擔保。根據(jù)委托書和反擔保函,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即可對委托人行使追償權。若以財產(chǎn)為反擔保物,則可以從該擔保物的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若由第三人提供保證,則可向反擔保人追償。
在一般貨物進出口交易中,履約保函又可分為進口履約保函和出口履約保函。
⒈進口履約保函。
進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進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出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按期交貨后,進口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則由擔保人負責償還。這種履約保函對出口人來說,是一種簡便、及時和確定的保障。
⒉出口履約保函
出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出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進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擔保人負責賠償進口人的損失。這種履約保函對進口人有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