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系列商標被宣告無效 京東狀告商標評審委員會
“雙十一”購物節(jié)剛落下帷幕,而與“雙十一”相關的商標紛爭卻沒有結束。因京東公司注冊的五枚“雙十一”相關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認定無效,京東公司便將商評委告上了法庭。昨天下午,該案在北京知產(chǎn)法院開庭審理。
據(jù)悉,此次知產(chǎn)法院受理的“雙十一”商標共有五件,涉案商標分別為京東公司申請注冊的“雙11.雙11及圖”“京東雙十一”等。第三人阿里巴巴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對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認為,爭議商標與阿里巴巴先注冊的“雙十一狂歡節(jié)”、“雙11”等商標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據(jù)此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務上予以無效宣告。京東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昨日的庭審中,原告方表示,其商標的數(shù)字圖形經(jīng)過精細的設計,背景由兩條交叉“11”構成,外形類似于漢字“雙”,這和引證商標是不近似的。原告代理人堅持認為:“爭議商標和引證商標不構成混淆誤認?!迸c此同時,被告代理人則在法庭上稱:“京東‘雙11’商標和引證商標這兩枚商標僅在設計上有差別,應該會使消費者認為,這兩個商標來自同一家?!?/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