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一)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二)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xù)并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yè)。 (二)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并委托監(jiān)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guī)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裝修材料。 (五)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公安部第106號令《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