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級電纜
適用范圍
·本產品適用于核電站額定電壓 Uo/U為 0.6/1kV控制系統(tǒng)網絡中使用的控制和信號連接用電纜。
·電纜導體允許長期工作溫度為90℃,短路時電纜導體的溫度不超過250℃,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秒。
·敷設電纜時的環(huán)境溫度應不低于0℃。
·電纜敷設時允許彎曲半徑為:
— 無鎧裝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 有鎧裝或銅帶屏蔽結果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2倍
— 有屏蔽結構的軟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在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大于90℃時,電纜的鑒定壽命不少于40年。
·成品電纜應符合GB/T18380.3標準中規(guī)定的A類成束燃燒試驗要求。
·成品電纜煙密度:透光率不小于70%。
·耐輻射性能:25×104Gy
·無鹵性:非金屬材料在燃燒時,逸出氣體的酸度(以 PH值表示)應大于 4.3;電導率不大于 10μS/mm。
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小允許距離為0.2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25m。
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2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
常見故障
電纜線路常見的故障有機械損傷、絕緣損傷、絕緣受潮、絕緣老化變質、過電壓、電纜過熱故障等。當線路發(fā)生上述故障時,應切斷故障電纜的電源,尋找故障點,對故障進行檢查及分析,然后進行修理和試驗,該割除的割除,待故障消除后,方可恢復供電。
電纜故障直接的原因是絕緣降低而被擊穿.
主要有:
a、超負荷運行.長期超負荷運行,將使電纜溫度升高,絕緣老化,以致擊穿絕緣,降低施工質量.
b、電氣方面有:電纜頭施工工藝達不到要求,電纜頭密封性差,潮氣侵入電纜內部,電纜絕緣性能下降;敷設電纜時未能采取保護措施,保護層遭破壞,絕緣降低.
c、土建方面有:工井管溝排水不暢,電纜長期被水浸泡,損害絕緣強度;工井太小,電纜彎曲半徑不夠,長期受擠壓外力破壞.主要是市政施工中機械野蠻施工,挖傷挖斷電纜.
d、腐蝕.保護層長期遭受化學腐蝕或電纜腐蝕,致使保護層失效,絕緣降低.
e、電纜本身或是電纜頭附件質量差,電纜頭密封性差,絕緣膠溶解,開裂,導致站出現的諧振現象為線路斷線故障使線路相間電容及對地電容與配電變壓器勵磁電感構成諧振回路,從而激發(fā)鐵磁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