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額定起重量:指貨叉上的貨物重心位于規(guī)定的載荷中心距上時,叉車應能舉升的重量。(單位kg)
2. 載荷中心距: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規(guī)定距離。
國家規(guī)定:Q(代表載重量)重型叉車
采用柴油發(fā)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10.0~52.0噸,一般用于貨物較重的碼頭、鋼鐵等行業(yè)的戶外作業(yè)。
集裝箱叉車
采用柴油發(fā)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8.0~45.0噸,一般分為空箱堆高機、重箱堆高機和集裝箱正面吊。應用于集裝箱搬運,如集裝箱堆場或港口碼頭作業(yè)。
側面叉車
采用柴油發(fā)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3.0~6.0噸。在不轉彎的情況下,具有直接從側面叉取貨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來叉取長條型的貨物,如木條、鋼筋等。
電動叉車:
以電動機為動力,蓄電池為能源。承載能力 1.0~8.0噸,作業(yè)通道寬度一般為3.5~5.0米。由于沒有污染、噪音小,因此廣泛應用于室內操作和其它對環(huán)境要求較高的工況,如醫(yī)藥、食品等行業(yè)。隨著人們對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視,電動叉車正在逐步取代內燃叉車。由于每組電池一般在工作約8小時后需要充電,因此對于多班制的工況需要配備備用電池。
叉車工作要求
1. 門架不得有變形和焊縫脫焊現(xiàn)象,內外門架的滾動間隙應調整合理,不得大于1.5mm,滾輪轉動應靈活,滾輪及軸應無裂紋、缺陷。輪槽磨損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
2. 兩根起重鏈條張緊度應均勻,不得扭曲變形,端部聯(lián)接牢靠,鏈條的節(jié)距不得超出原長度的4%,否則應更換鏈條。鏈輪轉動應靈活。
3. 貨叉架不得有嚴重變形,焊縫脫焊現(xiàn)象。貨叉表面不得有裂紋、焊縫開焊現(xiàn)象。貨叉根角不得大于93°,厚度不得低于原尺寸的90%。左、右貨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過貨叉水平段長度的3%。貨叉定位應可靠,貨叉掛鉤的支承面、定位面不得有明顯缺陷,貨叉與貨叉架的配合間隙不應過大,且移動平順。
4. 起升油缸與門架聯(lián)接部位應牢靠,傾斜油缸與門架、車架的鉸接應牢靠、靈活,配合間隙不得過大。油缸應密封良好,無裂紋,工作平穩(wěn)。在額定載荷下,10min門架自沉量不大于20mm,傾角不大于0.5°。滿載時起升速度不應低于標準值的一半。
5. 護頂架、擋貨架須齊全有效。
6. 貨叉上下嚴禁站人,不允許用單支貨叉叉取高過載荷的貨物。
7. 配備有叉車駕駛證的叉車司機,避免一臺叉車多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