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調查與火災統(tǒng)計
火災事故調查。《消防法》對火災事故調查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公安部還發(fā)布了《火災事故調查規(guī)定》,對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認定火災原因提供技術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陽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由多個學科的專家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經公安部同意,協(xié)助、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參與研究和制定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發(fā)展規(guī)劃、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收集、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技術咨詢、培訓等。
火災統(tǒng)計。按照火災分類標準,我國火災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具有下列標準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不具備有前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