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在天津注冊的問題?
本人為香港人,打算在天津開設小吃的店,請問有什么需要注意? 需要向那些部門審批?
愛立特答:( 1 ) 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yè)登記申請書》; ( 2 )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 3 ) 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 4 ) 批準證書副本(一); ( 5 )住所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證復印件); ( 6 )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 7 )董事會名單以及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職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 8 )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注:①相關文件如用外文書寫,須提交由翻譯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②相關文件如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提交授權書。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